分类归档 休息休假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企业未告知春节多休息的几天算年假,是否可算员工未休年假

感谢您的信任,对于您的问题具体答复如下:
1.您好,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很清楚,涉及年假的问题很难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因为案情不够全面,我无法判断在年假方面到底是休了没有,如果您有年假没修,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如果过年期间单位强制要求休息年假,如果您是北京的公司,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京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网络咨询的因为对于案情的了解相对片面,答复仅供参考,您可以拨打010—63813362进行详细咨询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女职工产假工资如何发放?

感谢您的信任,对于您的问题具体答复如下:
1.若生育津贴低于正常工资的,单位应当予以补齐
2.我们国家有三种工时制,企业如果执行的是标准计算工时制,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依旧额外支付3倍加班工资;如果存在延时加班,也按1.5倍支付加班工资。若是双休日加班,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企业如果执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依旧额外支付3倍加班工资;如果存在延时加班,也按1.5倍支付加班工资。但若是双休日加班,则无需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企业如果执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普通用人单位加班工资计算的相关规定。
网络咨询的因为对于案情的了解相对片面,答复仅供参考,您可以拨打010—63813362进行详细咨询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孕期降薪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
1.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您可以在发生争议一年内进行仲裁。
2.可以。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您可以以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可以要求两个月的经济补偿。
3.胜诉几率很难给您进行答复,您可以拿着相关材料,前往您所在区域的司法局进行咨询
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哺乳期降调岗,产假未给全

您好,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关于您说的产假158天可能是不同的地区有更细化的规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单位不能强制要求您填写调岗申请表,您可以拒绝。
辞职和仲裁不相冲突,您也可以在仲裁中申请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为由即时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给您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法定假日加班三薪和每天9小时工作

您好,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建议向仲裁庭申请由用人单位举证。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哺乳期被公司欺骗辞职,怎么办

您好,您没有说明具体离职原因。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公司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要支付补偿金,那么您需要收集证据,提起劳动仲裁。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产假工资标准

(1)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第三条: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
(2)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接照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4)一般来说,像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及工龄工资等固定构成应该正常发放,如果是绩效工资,如果是按销售额发放,一般不应计算在内。
(5)每个案件都有不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单位经常放假员工怎么维权

你好
(1)因个人原因离职,没有经济补偿。
(2)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北京是按最低工资的70%发放生活费,其他地区按当地规定处理。
(3)是否换工作与工龄的计算没有直接关系。
(4)单位安排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去上班,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情形严重的话,单位可以按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可主张未续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但有一年的时效限制,且各地处理不同,能否主张以当地裁判结果为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是指拿到手的,还是扣社保之前的金额?

你好,
(1)目前,在实践中,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是指扣社保之前的金额。
(2)至于社保的基数问题,不属于法律咨询,需要向社保部门咨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单位发取暖费,给不给休病假的职工?

你好:
(1)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取暖补贴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京仲委函〔2002〕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0年度冬季供暖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118号,以下简称《供暖工作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是“供暖费” 问题,与《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取暖补贴”不属同一概念。因国家现行劳动法规及政策中并未明确规定“供暖费”属于福利范畴,故依据《条例》第二条(二)项之规定,因缴纳或报销供暖费问题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类争议不予受理。
(2)因缴纳或报销供暖费问题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不属于我们的咨询范围。
(3)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