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给单位发取暖费,给不给休病假的职工?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单位发取暖费,给不给休病假的职工?

你好:
(1)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取暖补贴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京仲委函〔2002〕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0年度冬季供暖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118号,以下简称《供暖工作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是“供暖费” 问题,与《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取暖补贴”不属同一概念。因国家现行劳动法规及政策中并未明确规定“供暖费”属于福利范畴,故依据《条例》第二条(二)项之规定,因缴纳或报销供暖费问题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类争议不予受理。
(2)因缴纳或报销供暖费问题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不属于我们的咨询范围。
(3)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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