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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签调解书时,这些坑要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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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签调解书时,这些坑要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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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通过仲裁调解方式解决的,应当尽量要求单位当庭支付调解款,如果单位确实无法当庭支付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增加违约金条款,避免利益受损。



打工人,签调解书时,这些坑要避开!




【案例】 王女士于2019年7月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司效益下滑,公司高管多次强迫王女士签署离职证明和工作交接单,并将王女士移除公司群聊。为维护自身权益,王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补偿共计4万余元。庭审过程中,仲裁委组织双方调解,王女士接受了公司3万元调解款的方案,不想公司却临时要求分两次支付款项。为尽快拿到补偿,王女士同意了公司的要求。在仲裁委出具正式调解书前,援助律师强烈要求在调解书中增加“违约金条款”,即“如果公司一方不能按期支付任意一笔补偿金,则两笔补偿金支付时间视为全部到期,且公司需另行支付一万元违约金。”最终公司如约支付了两笔调解款,本案顺利结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也就是说,调解是劳动仲裁的必要程序,如果劳动者与公司双方达成调解,仲裁委应当庭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未如约履行调解书中载明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么劳动者在签订调解书时有哪些讲究呢?

是不是各让一步、签字后即可坐等拿钱呢?

如果你真这么想,那就太天真了!

打工人,签调解书时,这些坑要避开!

让我们回到文首的案例


各位读者是否想过,援助律师为何强烈要求在调解书中增加“违约金条款”呢?实际上,这是为了避免公司滥用调解规则,争取劳动者权利最大化的考虑


调解本是劳动者为尽快拿到拖欠的工资或经济补偿金,避免繁杂法律程序所做的选择,在与公司协商调解方案时,往往已经做了很大的牺牲和让步。但实践中,一些公司为了少支付补偿金,在调解时一方面不断要求劳动者作出让步,另一方面又表示无法当庭支付,要求给予一定的期限筹集资金。劳动者一旦签收了该调解书,就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实际上,公司很有可能不按调解书中约定的时间支付调解款,此时劳动者只能拿着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仲裁委已经出具调解书且双方已经签收,法院也只能根据调解书中约定的金额进行执行。最终,劳动者不仅白白作出让步,还额外增加了申请执行的各项成本。


打工人,签调解书时,这些坑要避开!

建议

打工人,签调解书时,这些坑要避开!

1. 为避免公司违约,劳动者在协商调解方案时应当尽量要求公司当庭支付所有调解款。


2. 如果公司确无法当庭支付,而劳动者又希望通过调解结案的,则务必要求在调解书中增加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数额可以参考劳动者让步的金额,比如劳动者各项仲裁请求总额为5万元,调解时让步至3万元,那么违约金可约定为2万元。这样,即便公司没有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劳动者也可请求人民法院执行调解款及违约金,避免权益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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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是我国第一家以社会专职律师为主体、专门从事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公益机构。2009年7月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于2011年7月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谘商地位。自成立以来,中心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援助案件、进行线下-线上普法培训、开展实证研究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免费、便捷、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引导他们合理表达诉求、依法有效维权,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从2005年9月8日成立到2020年12月21日,中心共接待法律咨询案件112,778件,涉及农民工超过30万人次,涉及金额6亿元以上。


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东里198号致诚公益楼

援助热线:010-63813362、6385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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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给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你好,可在工作日前往我单位援助大厅办理援助手续。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东里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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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背后的故事(五)

锦旗背后的故事(五)



锦旗背后的故事(五)

锦旗背后的故事

锦旗背后的故事(五)


2014年,年仅18岁的代佳佳在肖家河某处工地工作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其被送至解放军309医院救治。住院17天后,最终被诊断为“胸12椎体爆裂骨折伴脊髓损伤”。后续需要继续治疗和康复。

由于用人单位仅支付前期医疗费用,不再继续支付后续费用,2014年12月24日,代佳佳的父亲经人介绍来到致诚公益寻求法律援助。援助律师在了解案件信息,办理完援助手续后,立即投入工作。

一是指导代佳佳的父亲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案。

二是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初步意见为代佳佳申请工伤认定。

正当事情向前顺利推进的时候,对方单位律师来电,表示单位想支付一笔费用以一次性解决后续问题。

为了充分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佳佳落实一个有保障的解决方案,在征得受援人一方的同意后,拒绝了对方单位提出的解决方案。继续为代佳佳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还算顺利,经过将近1年的时间,代佳佳被鉴定为工伤二级。但是代佳佳的工伤证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了用人单位,同时由于用人单位员工花名册的原因,已经被确认为工伤的代佳佳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后来,在多方协调推进下,代佳佳终于享受到了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7月1日,代佳佳的家属送来了这面锦旗,表示对律师工作的肯定。该案历时将近2年多的时间最终得以圆满地解决。其中凝结了不仅有援助律师的坚持,还有受援人家属默默地支持。



锦旗背后的故事(五)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一、基本信息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东里198号(和平骨科医院前)

青少年热线:010-63813995、63835779

农民工热线:010-63813362、63859982

刑事热线:010-57790697

负责人:佟丽华


二、机构介绍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农民工中心)是经北京市民政局依法批准正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我国第一家以社会专职律师为主体的专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是中国获得联合国谘商地位的两家民间组织之一。该机构律师只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不办理其他收费案件,在办理案件时同时强调农民工依法维权与矛盾化解。机构负责人佟丽华律师是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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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背后的故事(四)

锦旗背后的故事(四)



锦旗背后的故事(四)

锦旗背后的故事

锦旗背后的故事(四)


这是一个历经两审多次开庭审理,为受援人向铁路局争取到16万赔偿款的故事。

韩金锐的儿子出生在河北省邢台市的一个贫穷落后的农村。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家人,他自幼热爱学习,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2015年,韩金锐的儿子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录取,攻读硕士研究生。

正当韩家的日子变得越来越好的时候,噩耗突然传来。韩金锐的儿子发生了意外。

2016年2月22日13时50分,韩金锐的儿子坐上了Z90次列车踏上了从广州回家的路。途中17时30分许,韩金锐的儿子突然面如蜡纸、剧烈呕吐。乘务员找来了自称是医务工作者的人员。经检查,认为是低血糖,建议乘务员准备一些糖水让韩金锐的儿子喝。但他的症状没有好转。2月23日零时45分,列车到达武昌站。3时42分韩金锐的儿子被医院宣布死亡。

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呢?韩家怎么也想不通,认为铁路部门或多或少总有一定责任。于是他们四处找律师代理进行索赔。但是他们见过的律师几乎都认为索赔难度大,纷纷拒绝代理。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韩金锐他们经老乡介绍来到了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寻求帮助。虽然接待律师认为该案办理难度较大,但仍然接受了法律援助的申请并向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89766.44元。

2016年7月15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本案。一审,共开了三次庭,援助律师围绕证据与事实认定问题与被告一方进行论辩。虽然援助律师已尽全力,但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为了扭转不利局面,援助律师计划通过四个推翻(推翻一审认定韩金锐的儿子因自身疾病死亡、推翻铁路广播找医生就是尽到救治义务、推翻病情加重是在当晚的22时、推翻韩金锐的儿子拒绝下车的字眼及意思表示)、强调一个遗漏(遗漏重要事实)、列举六项规定(法律依据及铁路运输服务规定)、明确法律适用来否定一审判决。

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二审采纳了援助律师的观点,认定铁路局尽到了一定的救助义务,但未能尽到“及时、尽力”的救助。判决铁路局向原告赔偿16万元。

2017年1月,韩家为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送来了这面锦旗。这面锦旗不仅是受援人对援助律师工作的高度肯定,也是对每位从事法律援助事业律师的激励与鼓舞。



锦旗背后的故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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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东里198号(和平骨科医院前)

青少年热线:010-63813995、6383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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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热线:010-57790697

负责人:佟丽华


二、机构介绍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农民工中心)是经北京市民政局依法批准正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我国第一家以社会专职律师为主体的专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是中国获得联合国谘商地位的两家民间组织之一。该机构律师只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不办理其他收费案件,在办理案件时同时强调农民工依法维权与矛盾化解。机构负责人佟丽华律师是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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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背后的故事(三)

锦旗背后的故事(三)



锦旗背后的故事(三)

锦旗背后的故事

锦旗背后的故事(三)


     今天我们介绍的这位送锦旗的当事人是一名晚年丧子的老人,名叫汤天跃。其独子因意外于2017年10月11日被送往被告处救治,由于被告医院贻误了最佳的救治时机,发生了被救助人死亡的悲惨后果。由于医院方拒绝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故其来到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寻求援助。援助中心的于帆律师承办此案,帮助其从一审打到二审,克服了很多困难,最终汤天跃成功拿到了80万元的医疗损害赔偿款。2019年12月,汤天跃送来锦旗,对于帆律师的援助表示感谢。



锦旗背后的故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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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东里198号(和平骨科医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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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热线:010-63813362、63859982

刑事热线:010-57790697

负责人:佟丽华


二、机构介绍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农民工中心)是经北京市民政局依法批准正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我国第一家以社会专职律师为主体的专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是中国获得联合国谘商地位的两家民间组织之一。该机构律师只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不办理其他收费案件,在办理案件时同时强调农民工依法维权与矛盾化解。机构负责人佟丽华律师是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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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背后的故事(二)

锦旗背后的故事(二)



锦旗背后的故事(二)

锦旗背后的故事

锦旗背后的故事(二)


今天我们介绍的这位送锦旗的当事人是一名农民工,名字叫白朝毅。其于2017年4月来京在工地干活,后在工作中发生意外,电锯锯伤左手大拇指,但公司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故其来到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寻求援助。援助中心的于帆律师、刘思源律师承办此案,帮助其确认劳动关系、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历经多个法律程序,遇到了很多困难,最终白朝毅成功拿到了165000元的工伤赔偿款。2019年11月,白朝毅送来锦旗,对两位律师的援助表示感谢。


锦旗背后的故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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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东里198号(和平骨科医院前)

青少年热线:010-63813995、63835779

农民工热线:010-63813362、63859982

刑事热线:010-57790697

负责人:佟丽华


二、机构介绍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农民工中心)是经北京市民政局依法批准正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我国第一家以社会专职律师为主体的专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是中国获得联合国谘商地位的两家民间组织之一。该机构律师只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不办理其他收费案件,在办理案件时同时强调农民工依法维权与矛盾化解。机构负责人佟丽华律师是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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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给农民工工伤赔偿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1.对于第一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根据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9条作出进一步释明的答复》,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在劳动者遭受损失时, 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是要承担民事上的连带赔偿责任的。因此从诉讼程序看, 您既可以单独起诉包工头, 也可以将包工头与施工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要求包工头或施工单位承担全额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还可以要求包工头和施工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无法获取包工头身份证号的问题,您可以去银行查流水,从而找到包工头。
2.对于第二个问题,解答如下。您能获得的赔偿数额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1、2款。第十七条1、2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您如果向法院提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人身损害赔偿,您需提交的证据是您和该公司间存在雇佣关系和在工地受伤的事实。伤残鉴定申请书与诉讼状同时递交法院立案庭。如果您父亲是农村户口,可以向当地司法局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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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给拖欠工资,每周六加班,社保问题,病假工资问题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1、如果您是在北京市工作,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可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所以,您可以要求补齐二月份的工资。
2、社保的具体扣款政策需根据您所在地进行判断,您也可以前往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3、五月份的工资可主张。
4、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所以您签订的合同是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您可要求公司支付周六的加班费。
5、休病假需要有医院的相关证明,如医嘱休息三个月,然后再通过病假条的形式向单位申请病假。如果上述条件齐全,可以要求病假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根据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6、仲裁的胜负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证据的充分程度确定。您可以找律师一起开庭,具体情况可咨询律师或参考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相关规定。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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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给关于长期休假的问题咨询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1.疫情期间,单位可以安排员工进行待岗,但是需要支付最低工资70%的生活费。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2.但是单位不可以恶意利用国家规定,现在北京已经开始复工复产。您如果不接受单位的待岗决定,您可以通过仲裁委以单位无法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进行维权。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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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给拖欠工资

第一,您可以向包工头要一个欠条,如果包工头不愿意签订欠条,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进行取证,主要证明欠薪事实和欠薪金额,然后直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劳务费。
第二,您也可以寻找相关证据证明在工作地点的劳动事实和具体的工资数额,然后直接向承包公司要求劳务费。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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