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规定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规定
你提出的问题涉及两方面法律问题。第一拖欠工程款属于合同纠纷,该类纠纷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进行维权。第二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争议,首先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前置程序,没有经过劳动仲裁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无论是拖欠工程款还是拖欠工资,你要进行维权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建议你首先收集证据,要尽力找出与你主张拖欠工程款、工资相关的材料,另外还可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录音、银行转帐记录等收集证据。另外提起诉讼或申请劳动仲裁都有一个时效问题,即申请劳动仲裁不能超过一年,主张工程款不能超过三年时间。
答:
1、用人单位应该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2、可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补偿金为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3、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单位协助办理离职手续。
答:
1、用人单位应该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2、可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补偿金为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3、可以提起仲裁要求单位协助办理离职手续。
你好,首先,如果有欠条的话,建议直接向法院起诉。需要把老板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信息了解清楚。
其次,如果是给厂子打工,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打的欠条,建议将厂子和个人一起诉至法院。
再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可以向打工所在地或老板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一切以裁判机关的处理为准。
你好,首先:应明确拖欠工资的定义。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四、《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其次,各地情况不同。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因此,必须明确单位拖欠工资的原因,不可盲目行事。
再次,如果单位确属无故拖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应该通过书面邮寄方式提出解除,理由如上。补偿标准依据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每个案件都不同,解除需谨慎,形式要合法,不可盲目解除。
答:单位的做法属于违法。
1、差旅费用系单位安排的出差所产生,应该有单位承担。
2、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直接到法院起诉,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