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单位在你无违纪违规的请况下解除劳动关系,涉嫌违法解除;经济补偿要给的。对于失业保险的问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解决
你好,一,按照医疗期享受医疗期待遇,劳动关系顺延至医疗期满。二单位应给予调岗,拒不调岗已侵权,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和安监局投诉。三若要离职可以主动出击,以强迫劳动为由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前解除单位,争取经济赔偿。四,若离职可以起诉单位侵权,承担侵权责任。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你好,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依法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得违法,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违约金,实质上就是由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支出的专项培训费用,为避免重复给付,用人单位不得同时要求劳动者补偿培训费用和支付违约金,即培训费和违约金只可择一取之。
再次,关于培训费计算标准,公司应就该笔费用承担举证责任,并依据的服务年限予以确定,总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支出费用的,由裁判机关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确定。
你好,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依法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得违法,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违约金,实质上就是由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支出的专项培训费用,为避免重复给付,用人单位不得同时要求劳动者补偿培训费用和支付违约金,即培训费和违约金只可择一取之。
再次,关于培训费计算标准,公司应就该笔费用承担举证责任,并依据的服务年限予以确定,总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支出费用的,由裁判机关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确定。
你好,首先,打官司都有一定风险,证据是否充足,也只是相对而言,你的证据应该说并不十分充足,能否认定雇佣关系,也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和庭审情况。
其次,主张赔偿损失,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疗费的票据,需要休息的话,医院要开出诊断证明,营养费也需要在诊断证明有所标注,还有像交通费需要与就诊的时间相对应。主张什么损失,就需要有相应的证据。
最后,我们的网站上有各地的农民工援助中心及联系方式,你可以向当地咨询同时申请援助,能否批准,由当地中心决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祝你早日康复。
你好,首先,如果有欠条的话,建议直接向法院起诉。需要把老板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信息了解清楚。
其次,如果是给厂子打工,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打的欠条,建议将厂子和个人一起诉至法院。
再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可以向打工所在地或老板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一切以裁判机关的处理为准。
你好,首先:应明确拖欠工资的定义。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四、《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其次,各地情况不同。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因此,必须明确单位拖欠工资的原因,不可盲目行事。
再次,如果单位确属无故拖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应该通过书面邮寄方式提出解除,理由如上。补偿标准依据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每个案件都不同,解除需谨慎,形式要合法,不可盲目解除。
答:感谢您对平台的信任
首先、您的协议性质需要根据协议内容进行确定,建议您到附近的法律援助机构(每个区县司法局都有法律援助部门)进行当面咨询。
其次、即使属于劳动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在单位提供转向培训以及竞业限制的情况下可以约定违约金,否则单位不能约定违约金。
最后、协议没有印章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