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就在我身边

通过致诚律师

榜样就在我身边

  榜样就在我身边—记党员律师佟丽华

  温总理曾引用艾青的诗句回答什么是快乐?——请问开化的大地,请问解冻的河流。我想说,你若问我什么是快乐?——是感受“法治力量”的传递,是参与“为了正义”的奔走,是收获受援人脸颊感恩的泪水抑或暖心的微笑。

  褪掉学生的青涩和懒散,2011年11月,刚毕业的我很荣幸的成为致诚公益团队的成员。这里我得到很多锻炼和成长的机会,也有幸近距离的观察和学习身边这位低调的榜样–党员律师佟丽华。

  1995年,来自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的佟丽华,意气风发地走出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校门。系学生会主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共产党员,“准律师协会”与“马列学习会”的创建者,这些优越的背景,使他顺利获得了国家某部委的青睐,但在签协议的前一晚,他却放弃了同学们公认的“阳关大道”,提着简单的行李来到位于丰台区的致诚律师事务所,在不是考虑发展而是考虑生存的条件下开始了一位律师的创业生涯。他想走一条能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之光的路。

  对佟丽华的“失常”选择,熟悉他的人是理解的:从入党宣誓的那一天起,他就立下志愿,做一名党的宗旨的坚定实践者,一个纯粹的人。他常说,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勇于承担责任,把自己的价值追求与国家的发展、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

  本分的农民父母赋予他善良的品质,艰辛的乡村生活培养了他的勤劳和坚忍,旷野中奔跑的岁月使他经受了风雨的洗礼,对于一个在最晦暗的日子里都能照亮生活的人,收获成为一种必然。1998年,27岁的佟丽华众望所归地成为致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拥有了许多同龄人梦寐以求的“功名利禄”和“广厦肥田”。

  1998年初,佟丽华联合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些博士、硕士,创办了“佟律师法律热线”。这是第一条由专职律师开办的面向全国的热线咨询电话,任何人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免费咨询。热线开通后,佟丽华不仅要接待电话咨询,还要接待大量的来人咨询。有一次,一位披着黄色军大衣的中年妇女走进他的办公室,一进屋就带来一股霉臭味儿,,呛得屋里的人直捂鼻子。她是河北的一个老上访户,因家人发生交通事故,她嫌当地协调解决的赔款少而屡次上访,甚至上访到中办、国办信访局等,听说有个免费的“佟律师热线”就找上门来。进门后她就嚷着找佟律师,上来就说谁谁谁,也是交通事故,最后得了多少赔款;还有报纸上报道过一起交通事故,跟她家的一模一样,得了多少赔款。她坚持认为自己得的赔款少,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受害者。佟丽华耐心接待了这位咨询者,问了她事故的细节后,告诉她:根据法律,当地给的赔款已经够多了,你不应该再上访下去了,否则就是劳民伤财。她对佟丽华的话大为震惊,觉得佟丽华没站在她的立场上说话,很不高兴。佟丽华把相关法律掰开了、揉碎了说给她听,最后,这个女同志终于被说通了,表示懂得法律不再上访花冤枉钱了,同时在佟丽华明确表示不收咨询费的情况下硬要留下20块钱给屋子里的人买瓜子吃。佟丽华谢绝了她的好意,他明白这20元钱对她来说会解决很多问题。

  2003年,在法律援助圈里已经小有名气的佟丽华又把目光转向了农民工维权。“农民工的问题不仅涉及家庭的幸福、人的尊严,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佟丽华说。

  同年8月的一天,一名中年男子汗流浃背地来到“中心”找到了佟丽华。他16岁的外甥吕某在北京市昌平区一私营苗圃打工时被11万伏的高压电击伤,全身70-80%二、三度烧伤,右手残废,经法医鉴定为四级伤残。苗圃老板在支付了前期医药费后便销声匿迹,由于拖欠近3万元医药费,医院拒绝进行手术,也停止了维持性输液,甚至催促家属把孩子“拉走”。佟丽华当即决定为孩子提供法律援助。他赶到医院,见这个孩子被独自放在一个病房,由于天气很热,身体已经腐烂流脓,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医生明确表示:如不能立即手术,孩子随时有生命危险,但孩子或家长必须先偿还拖欠医院的费用并交纳手术费。法律援助机构没有经济能力提供资金支持,为了挽救这个危在旦夕的生命,佟丽华立即联系媒体为吕某寻求捐资援助,并楼上楼下跑了多趟,耐心做院方的工作,提出折衷方案:以往拖欠医院的药费由律师负责向男孩的雇主索要;医院立即手术,手术费用由中心担保,如果将来不能通过诉讼索回这笔费用,中心愿意代为赔偿。看着佟丽华汗湿的衣衫,听着这位和孩子没有任何关系的公益律师充满爱心的肺腑之言,医院负责人被感动了。两天后,医院为这个孩子做了手术并免除了部分费用。在佟丽华的努力下,“中心”通过一审、二审诉讼帮助这个孩子索回医疗费和伤残补偿费用等29万多元。“虽然法律援助中心是民办社会组织,但是每当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或者拿到工伤补偿,他们说得最多的是:感谢党、感谢政府。”佟丽华说,农民工兄弟从我们党员律师身上感到的是党和政府的关爱。“作为党员律师,要在维护正义中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佟丽华说。

  佟丽华一直有个理念:中国不仅需要批评者,更需要建设者。律师,尤其是党员律师,面对社会问题,他应当做的,不是整天发牢骚消极观望,而是和政府“风雨同舟”,基于在办理个案时对真实情况的了解,将负责任的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传递给决策层,以建言献策的姿态促进国家法治环境的根本改善。

  一位党员律师的激情,抒发和展现在了一次次“合作”的过程中。2002年6月,在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发生后,夜里11点多佟丽华还在参加某区委区政府组织的研讨会,并在此后会同市青联赶写了分析报告,针对此案引发的法律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对策。

  随后,一位外衣上写着一个大大“冤”字的中年妇女,带着一个颈项僵直的男孩来到了“中心”,歇斯底里地宣称:如果没人管她的儿子,她就带着孩子到天安门去自焚。佟丽华和“中心”的律师耐心安抚了她过于激动的情绪。经了解,李男系浙江省某中学的高二学生,因被教师体罚致使颈椎严重受损,需要一大笔修复费用。但诉至当地法院时,由于法医鉴定其伤害与学校无直接因果关系而导致败诉,校方也因为李某的诉讼行为而要求其转学。走投无路的母子俩来到北京上访,由此发生了刚才的一幕。听罢李母的哭诉,佟丽华首先做了李母的思想工作,向她解释了证据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安慰她要相信政府、相信法律。为了真正对孩子负责,又积极为他联系鉴定中心做重新鉴定,在对方表示要收3000元鉴定费的情况下,佟丽华反复地向中心负责人讲解维权理念和孩子的可怜遭遇,最后终于感动了对方。二次鉴定结果推翻了先前的结论,证明了教师的暴力行为确与李宏的外伤有因果关系。在母子俩千恩万谢地来“中心”告别时,佟丽华注意到李母因强烈刺激而导致的精神偏执,深恐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又分别和母子俩谈了心,一起随时可以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得到了有效化解。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人们称他是公益律师的拓荒者,称他是律师中的牧师,整天都在讲未成年人权利的事情和社会责任。同时,他用无私奉献的真情撑起了农民工维权保护的天空,用精湛专业的法律知识铺垫了农民工维权的正义之途。

  作为一名积极分子,佟丽华律师的事迹总是让我震撼,让我热血沸腾。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激励着致诚公益团队的每一个人,让本就热爱公益的我更加坚定从事专职公益律师的信念。其实公益的路是艰苦的,创业的路上更是充满这荆棘和挑战,但是为了他心中的梦想,他从来没有选择过放弃。困难只会让他更加毅然决然。他说“幸福,就是对需要满足的程度。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是正义,而正义,正是法律的核心理念。一项政治制度,一部法律,如果它能够为大多数人谋最大幸福,那它就是好的,就是有利的,有益的。”

  传说中有一种鸟,从获羽而出的那一天起就朝着太阳的方向飞翔,它们的祖先说每一只追逐太阳的鸟都会变成太阳之子而获得永生。

  一颗满怀信仰的心,可以创造奇迹。

  一个为了明天播种信仰的人,因为心中燃着永远的太阳,他的追求便有了不同寻常的高度与辉煌。

                                                                                                                                                                                                                             致诚 贺争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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