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给辞职不给工资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辞职不给工资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1.如果您目前在试用期间,您可以提前三天申请离职。如果您已经转正,需要提前30日提出辞职,否则单位因为您离职受到的相关损失,可以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应该及时足额地支付您劳动报酬,但是对于您未参与劳动的部分不应支付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劳动报酬,您可以通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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