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给国企职工,工龄29年,还有三年退休。被单位逼迫和子公司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子公司好多地方违背公司法,各种变相降工资,把我之前的基本工资减少1000,绩效增加1000,一个月内,以没活干为由,隔三岔五让我们放假回家,只发基本工资。我可以申请与子公司的劳动合同无效,并解除要求赔偿吗?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国企职工,工龄29年,还有三年退休。被单位逼迫和子公司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子公司好多地方违背公司法,各种变相降工资,把我之前的基本工资减少1000,绩效增加1000,一个月内,以没活干为由,隔三岔五让我们放假回家,只发基本工资。我可以申请与子公司的劳动合同无效,并解除要求赔偿吗?

你好,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根据所述情况,应该说签订劳动合同并非那么乐意,但并没有达到法律认定无效的情形。
其次,工资约定取决于双方劳动合同及公司关于工资方面的规章制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最后,不建议你与现在公司解除,因为没有看到合法的解除理由。
劳动关系的变动涉及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一定要谨慎行事。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你还可以向当地的专业律师当面咨询,以便更好的解决你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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