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给公司调整我的岗位,并准备降薪。人事经理找我谈话希望我辞职,是否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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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给公司调整我的岗位,并准备降薪。人事经理找我谈话希望我辞职,是否违反劳动法?

你好。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如果您没有以上几种情形,那么公司行为违反劳动法,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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