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之十年探索(转自:中国县域社会经济网)

通过致诚律师

农民工维权之十年探索(转自:中国县域社会经济网)

农民工维权之十年探索

新闻背景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作为一家法律援助类社会组织,从2005年开始培养专职、专业律师从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劳动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7年,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全国律师协会的支持和推动下,这种依托专职、专业律师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模式在全国进行推广。截至目前,30个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遍布全国,培育了超过140名专职、专业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律师。
  在为农民劳动维权的基础上,该中心2011年底开始探索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刑事法律援助,致力于培养更多专职、专业的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推动更多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专门机构的成立。

29下午两点,一场特殊的工资发放活动在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举行。说它特殊,因为发工资的是律师,领工资的是农民工。
两年前我们不知跑了多少趟、多少部门,但一直没有结果,家里的日子都难以维持了……”当日拿到工钱的农民工霍五戍说:这下子有了着落,心情着实高兴,终于可以过个快乐的团圆年了……”
  原来,经过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时福茂、高军生、张志友三位法援律师历时一年多的相助,河北省清苑县霍五戍等53位农民工追讨工资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拿到了属于他们的654482元工资款。

成立于200598的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作为一家法律援助类社会组织,从2005年开始培养专职、专业律师从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免费提供了大量高质量法律咨询,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从而及时有效地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近10年时间里,中心共接待来访、电话和网络咨询62457件,办结案件9602件,涉及农民工19.7万人(次),涉及金额4.6亿元以上。20111月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截至目前,致诚中心拥有专职的律师及工作人员30余人,全职从事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办理大量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长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工律师。30个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遍布全国,已经成功培育超过140名专职、专业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律师。

免费法律援助从追讨欠薪开始


20092月,贾某等32位山东籍农民一起来到北京跟随包工头在昌平区、通州区、丰台区等多处工地工作。后被拖欠工资总额106644元。贾某等人多次往返北京讨要工资无果,集体来到丰台信访办求助。信访办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打电话给致诚中心要求给予法律援助。200971,当律师带着22位身背铺盖的农民工从信访办回到中心时,农民工急迫、愤怒的情绪使接待大厅里顿时显得拥挤、沸腾。为了防止矛盾激化,致诚中心主任佟丽华与办案律师一起,努力安抚人群的情绪并找到代表贾某详细了解案情。在了解到农民工生活困难后,从中心紧急款项中借给农民工每人100元的生活费。并在当天下午与经验丰富的时福茂、徐玉领、于帆三位律师讨论确定了办案思路。办案律师分头行动,连续多日顶着烈日到工地调查取证。包工头袁某多次称要带着钱到中心支付工资又多次爽约。当援助律师第一次带着精心准备好的30份起诉材料到法院立案,法院却不同意,经过律师的再三努力,终于立案成功。也许是感到了压力,老板张某提出同意出钱支付农民工工资。当年723日在致诚中心多次调解下,贾某等人拿到了丰台区工地的6.7万元工资。
  致诚中心从2005年开始致力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办理了大量农民工拖欠工资、工伤等法律援助案件。同时,推动在全国各地建立34家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截至2013年底,北京和各地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为超过43万农民工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直接办理援助案件近3万件,帮农民工拿回超过4.3亿元的赔偿.处理5人以上群体性案件426件,涉及7389余人。没有一起接受援助的案件当事人再去围堵政府、到政府上访,所有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不仅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劳动权益,还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化解了群体性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很多农民工欠薪案件都是群体性案件,如处理不善,很容易导致围堵政府机关、爬楼扬言自杀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首都形象的事件发生。致诚中心以高度责任感,耐心细致稳定当事人情绪、及时处理这些案件或引导其走上依法解决轨道,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免费提供高质量法律咨询。致诚中心设立专职律师,通过两部向社会公开的免费咨询热线、来人面谈、来信以及网上咨询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及时的政策法律咨询。
  高质量办理大量援助案件。致诚中心在近十年时间里,办结案件9602件,涉及农民工两万多人次;帮农民工讨回损失超过两亿元,有些案件非常复杂,律师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才可能有结果。如河北郭增光等68名农民工的案件,经过3年多努力投入办案成本上万元,最终为农民工讨回了欠薪。如河北廊坊曾秀山等112名农民工讨薪,一起为政府认定为恶意讨薪的案件,经过两年多致诚中心的投入,最终为农民工讨回了413万元的损失。
  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有些农民工在焦急的等待后仍然拿不到工资或工伤赔偿款时,干脆就想以违法犯罪的报复方式来解决纠纷。遇到这种情形,致诚中心律师不但会向其讲解有关法律知识,而且耐心做工作,及时打消其违法犯罪的念头,同时最大限度帮助他们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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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形势开展刑事法律援助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渐深入,以农民工人群为主的流动人口犯罪现象越来越突出。据报道,流动人口犯罪比例已占到了全国各地犯罪总数的70%以上,且流动人口犯罪存在三高现象:高犯罪率、高逮捕率、高羁押率。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刑事诉讼权利保障已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从2011年底开始,致诚中心开始将目光投向刑事犯罪领域的农民工,为涉嫌犯罪的农民工提供免费刑事法律援助。
2012年年初,致诚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成立了刑事法律援助专门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刑事法律援助中心),开始了刑事法律援助社会组织模式探索。该中心经中国政法大学批准成立,是我国在刑事法律援助领域的第一家专业研究机构。致力于为弱势群体提供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致力于搭建教学、研究和司法实务的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和中国公益法律的发展,主要工作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代理、普法培训、实证研究、政策和立法改革倡导。
20144月,为了进一步扩大对涉嫌犯罪的农民工等经济困难人群提供刑事法律援助,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致诚中心与丰台区司法局开展合作,专门成立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该工作站既接受丰台法院、丰台检察院以及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转介或指派,也直接面向社会接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直接申请,工作站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将专职办理农民工等经济困难人群涉嫌犯罪的刑事辩护和刑事被害人诉讼代理业务,探索专业化、职业化的刑事法律援助专门机构模式。
20127月,致诚中心发布了《农民工刑事案件研究报告》,报告将农民工犯罪原因总体分为五类:经济困难、工作关系引发犯罪、受他人胁迫、唆使或拉拢、与被害人产生矛盾、法制观念淡薄,并对每一种类进行了具体举例和分析。《报告》重点分析了农民工维权自救性犯罪和另类农民工职务犯罪两种情形。《报告》指出,农民工维权自救性犯罪,是指当农民工的生存、发展受到威胁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在维权无果或上告无门后,不得已以犯罪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权益。自救性犯罪的特点是:一是在犯罪实施之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某种程度的侵害,例如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伤索赔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二是农民工通过正当法律渠道无法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农民工对于侵犯他们合法权益的主体甚至是整个社会产生了仇恨和报复的心理。
  实践中,农民工维权可能引发的自救性犯罪常见类型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如致诚中心办理的刘某兄弟俩故意伤害案,兄弟俩跟着包工头干装修,在多次讨要工资无果后,刘某兄弟和包工头发生肢体冲突,致包工头轻伤,涉嫌故意伤害。再如孙某盗窃案,春节临近,孙某回家心切,但是被老板拖欠工资4200元,在被老板多次拒绝发工资后,孙某趁老板熟睡之机盗窃现金4500元。
  农民工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的犯罪还伴随一个特点:涉案人数较多或共同犯罪形式较为明显。农民工个人的力量有时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可能会纠结多人集体闹事,引发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秩序造成一定混乱。更为严重的是,相同的处境和遭遇以及在血缘、地缘上的联系都可能使他们组成具有犯罪亚文化的团伙与组织,进行团伙犯罪甚至发展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此类犯罪也是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可能引发自救性犯罪的一种新的发展类型,更加应该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农民工职务犯罪,是指农民工接受雇主安排从事工作,其工作内容本身属于犯罪。农民工职务犯罪有三个特点:一是犯罪行为发生在农民工工作过程中。二是农民工受到雇主的指使,农民工和雇主的行为往往构成共同犯罪。三是农民工具有一定的盲从性,有的农民工知道其工作内容属于犯罪,仍然听从雇主安排进行工作,有的农民工自己并不知道工作内容属于犯罪行为,只是盲目听从雇主安排。
  对于此类犯罪的预防,《报告》建议一方面应当加大对类似注册成立正规公司、披上合法外衣的方式来进行隐蔽诈骗活动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求职心切的务工人员在求职时也应该擦亮眼睛,一旦发现自己掉入招工骗局后,在面对违法的犯罪红线时,绝不能心存侥幸。
农民工适应城市生活面临很大的压力,一旦遇到纠纷,自身缺乏解决能力,求助的渠道有限等等都是造成农民工遇到问题简单处理的原因。致诚中心发现,绝大部分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没有接受过法制教育或培训,他们对是否涉嫌犯罪以及犯罪的后果缺少基本认识。比如,在我们办理的21名涉嫌的故意伤害犯罪的当事人中,大部分当事人的主要犯罪原因是不能正确处理纠纷或矛盾冲突引发。其中,1名当事人(被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因与被害人有长期矛盾产生积怨,蓄意报复;20名当事人多因突发或偶发事件,情绪或场面失控导致发生肢体冲突进而涉嫌犯罪。如田某父子因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和邻居发生冲突,父子俩分别判处两年和一年有期徒刑,田某为此还失去了心爱的工作,田家的生活也因此发生了巨变。此类犯罪往往具有临时性或偶发性,如果这些当事人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用一定的法制思维来指导自己正确处理与他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此类犯罪完全可以大量减少或者避免。致诚中心主任佟丽华分析道。
在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其他犯罪案件中,当事人也普遍存在一定程度法制观念淡薄的情形。因此,从预防犯罪的角度而言,对农民工等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培训任重道远。佟丽华说。


在致诚中心领工资的农民工不是少数。
实现弱势群体法律援助专业化


  多年来,致诚中心在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过程中,非常注重对社会矛盾的化解,也摸索出了一整套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与方法,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三级矛盾化解机制。该机制将矛盾分为ABC三类,即:重大社会矛盾(A类),涉及人数众多,情况紧急,可能形成恶性案件或重大群体事件;比较冲突的社会矛盾(B类),当事人辗转多个部门,心怀不满、情绪激动,可能造成违法犯罪;一般社会矛盾(C类),当事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可能导致矛盾激化。以ABC三级社会矛盾为基础,致诚中心制定了详细应对方案,要求所有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支撑,坚持友好、依法、及时的矛盾化解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促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技能培训很少,大部分农民工在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的一线岗位工作,各项权益保障相对薄弱。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在《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所预测,农民工现象将在我国长期存在,为了推进农民工依法维权工作,我国应当培育一批专业的农民工律师。专业的农民工律师应当具备两个特点:有专业的知识和办案技能。目前,致诚中心拥有专职的律师及工作人员30余人,全职从事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办理大量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长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工律师。
  所谓农民工律师,指的就是职业化的、社会化的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他们是律师,但不收费。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和当事人一起坐车,由律师付费;和当事人一起吃饭,由律师付饭钱;周末时间,律师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专业培训,发放免费培训教材,还给每名农民工一定的交通补贴……10年来,北京市致诚中心和全国数十家农民工律师一起以一种特殊的援助方式折射出当代农民工维权生活中的新标向。
  致诚中心除了为农民工提供专业的法律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之外,还将服务领域延伸到普法宣传和培训领域。20064月,为了更好的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在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的支持下,致诚中心成立了农民工普法学校,由专业律师利用周末时间为农民工开展普法讲座;援助律师还结合自己的咨询、办案经验,编写了通俗易懂的《农民工普法手册》,专门针对农民工经常遇到的问题,采用一问一答、口语化的形式,很受农民工朋友的欢迎。此外,律师还在解答咨询、办理援助案件的过程中,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对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告诉他们怎样收集证据、如何求助帮助等,让农民工掌握基本的维权知识和技能。
  截至2014年,致诚中心出版图书包括《为了正义》《如何追讨欠薪》《如何签订劳动合同》《谁动了他们的权利?——中国农民工维权案例精析》《办理农民工案件实用手册》《谁动了他们的权利?——中国农民工权益保护研究报告》《求助有门——如何获得免费法律帮助》《谁动了他们的权利?——中国农民工权益保护研究报告(二)》《谁动了他们的权利?——时福茂办理农民工案件专辑(四)》《谁动了他们的权利?——中国农民工维权案例精析(五)》等对农民工维权有极大帮助的图书共11册。
  回望过去10年的工作,佟丽华颇有感慨:致诚中心是我国政府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真正的意义就是培育了我国第一批农民工律师,为树立我国公益律师良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位农民工代表在致诚中心准备递交申请免费法律援助的材料。
推动更多社会力量
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在办理农民工等经济困难人群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致诚中心也有意识推动激活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对经济困难人群刑事法律援助的申请审批程序。
中心意识到,要真正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涉罪人群获益,必须首先推动、激活、规范司法行政部门对经济困难涉罪人群的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批程序。因此,中心在接到有些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时,会考虑该案件是否在政府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范围之内,如果有可能,会指导、协助当事人向政府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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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指导当事人申请的过程也是他们亲身体验法律援助权利的过程,是唤醒当事人权利意识的一种有效方式。推动、激活、规范司法行政部门对经济困难涉罪人群的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批程序,推动更多经济困难的涉罪人群获得刑事法律援助将是我们的一项长期工作。佟丽华表示。
在致诚中心努力为农民工维权、呐喊的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开始行动。
  为加强和改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专业法律援助。2006年初全国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全国律协将与地方律协合作,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下,力争用两年时间,在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建立一家农民工维权律师服务机构,进而探索建立由公益律师为中坚力量、覆盖广泛的农民工维权志愿者网络。具体推动、协调、支持各地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工作由法律援助委员会负责。
  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安排一亿元专项彩票公益金,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组织实施,专项用于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五个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受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委托,全国律协专门成立项目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并指导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和部分律师事务所的项目实施工作。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支持下,在全国相继推动成立了34家民间的法律援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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