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归档 致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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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上面写的不是“劳

案例:赵某在北京某保安服务公司当保安,被公司派到了某酒店负责安保工作。赵某工作很认真,与同事关系相处的也不错。工作两年多,保安公司对他的表现很满意。一天,赵某向领导请假回家的时候,领导就提出让他回家再招一些踏实的年轻人来,还承诺按照招聘到的人数给他提成。赵某有点喜出望外,正好家里有亲戚让他介绍工作呢,就赶忙点头答应。领导拿出一份“劳务协议”让他签字。没想到事情办完后,公司换了领导,新领导认为赵某找的保安不合格,就扣了给他的提成。双方协商不成,赵某就提起仲裁,不仅要求单位给自己应得的提成,还要求支付加班费。可是公司却说,双方是劳务关系,还拿出了《劳务协议》来证明。赵某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并不是由合同的名称来决定的,而是要看双方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如果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指挥,而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进行管理,那么双方之间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而不论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

律师提醒:如果用人单位以签订的合同上写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为由,给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都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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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

案例:章某在一家工厂做服装加工,进厂时老板只是口头约定了每月工资1800元,包住宿,也没签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章某觉得老板安排的活太多,每天都得干十多个小时,周末也得加班,可是工资就那么多,从来没发过加班费。他就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说他要走可以,但每月从工资里扣的押金不能退,章某每个月要扣500,一共扣了5000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他就去劳动局投诉,工作人员调查时,老板却说根本不认识章某,章某该怎么办呢?

如果农民工朋友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给单位干活,接受单位的领导,从单位领取工资,那么,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简单说,就是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形成的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对于农民工来说,在外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非常普遍,在这种情形下,就存在着如何证明你给用人单位工作的问题。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规定,虽然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就认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并且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比如单位是家具厂,你是从事木工工作的,那就属于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但如果你是单位临时雇来清扫垃圾的,虽然你也能拿到报酬,但你的工作并不属于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应当在纠纷发生以前就要做些准备,将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单、工作证、考勤簿等等保存后,以备后用。如果你拿不到这些证据,那你自己要做个有心人,将老板、工头等人和你约定的工资数额、结算方式、工作时间等内容录下来,可以作为录音证据;你每天的工作情况都做记录,这些证据在将来发生纠纷时,对维护你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律师提醒:发生纠纷后寻找证据往往很难,劳动局、法院并不能按照你的要求给你取证,因此,自己提前保存证据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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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实行内部承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

案例:朱某是一家电器设备厂的司机,在驾驶本厂货车运输货物途中,由于道路泥泞发生交通事故,朱某也被送进了医院。做完手术后,朱某就向厂长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可是厂长说,厂内早已经实行了内部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朱某也签过责任书,双方之间是合作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了,电器设备厂也不再承担对劳动者的工伤事故责任。朱某现在还能认定工伤吗?

朱某与电器设备厂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朱某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目前很多企业为了提高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对内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将生产任务承包给劳动者本人,双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劳动者对所承包的工作任务负责,单位给予劳动者相应的“承包费”。但是,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没有改变的。

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是企业转换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企业与劳动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并不改变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承包经营责任制只是财产的租赁经营,劳动者履行内部承包合同的过程仍然是劳动者完成生产任务的过程;而劳动者履行承包经营合同所获得的报酬,也同样是按照劳动量领取的劳动报酬。虽然按照承包经营合同,劳动者会享有更多的自由和某些权利,但劳动者还是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因此,双方之间的关系并不因为合同名称和经营管理方式的改变而发生根本性变化,如果用人单位以此方式来逃避对劳动者承担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安全生产环境等法定责任,都是无效的。

律师提醒:如果单位以内部承包为由拒绝承担其责任的,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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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临时工?现在还有临时工吗?

案例:小王在一家公司做保安,进公司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勤负责人只是和他说好了工资多少钱、有什么待遇。小王觉得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单位应当和员工签没合同、上保险,但领导说说小王是临时工,不是正式员工,公司不用和他签合同、上保险。小王有点迷糊了,自己是临时工吗?

临时工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一种与固定工、长期工相对的用工形式,是所谓“有期限”的用工。相对于固定工而言,无论是工资还是其他福利临时工的待遇都要差很多。在《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都应当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的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了。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和《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复函》,都明确指出,劳动法实施后,所有职工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不再区分固定工和临时工。

律师提醒:老板说小王是临时工,所以不需要和他签合同,也不必给他上保险,这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小王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公司仍然不同意的,还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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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普法手册2011版

 

农民工普法手册

写给农民工朋友的话

 

亲爱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父母都是农民,这一切都使我们更加熟悉和亲近。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我成了一名律师。2003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帮助儿时的两个伙伴讨回了他们被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这段经历让我更加充分的认识到,农民工多么需要免费、专业的法律帮助。2005年我创建了这家专门为农民工朋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援助的公益机构。在过去的几年中,全国近20万的农民工已经从我们的免费法律帮助中受益。

我知道,你们背井离乡,到城里寻找生计不容易。越是这样,你们就越应该注意保护自己。因为一旦你们权利受到伤害,往往会影响到一家人的生活。根据多年的农民工法律服务经验,我们编写了这个口袋书,主要是通过通俗易懂的话,告诉你们打工前、打工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法律赋予了你们哪些权利,遇到欠薪、工伤案件时应当怎样处理等。懂得了保护自己的基本知识和技巧,就会减少不必要的伤害,也才能劳有所偿,伤有所赔,家庭才会更幸福。这已经是第三版了,很多农民工朋友都告诉我们这个手册很有用,因此,请常带身边。

出门在外不容易,遇到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时请向我们咨询,把我们当作你们的朋友。我们提供的法律帮助都是免费的,而且是竭尽全力的!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市人大代表 佟丽华

 

 

农民工普法手册目录

第一篇 打工准备篇

1、进城务工前应当做好哪些准备?

2、当地劳务输出部门介绍到外省市就业,你应当做好哪些准备?

3、国家取消了哪些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不合理收费?

4、农民工外出打工应该知道哪些急救知识?

5、农民工应当知道哪些消防安全知识?

6、进城务工前,农民工应当接受哪些方面的培训?

7、有哪些常见的培训途径?

8、找不到工作又没钱回家怎么办?

附表1:全国各省民政厅救助站联系电话

9、在城里怎么找出租房?租房子要注意哪些问题?

10、夫妻外出打工的,孩子的教育怎么办?

11、进城务工常见的陷阱和骗局有哪些?

第二篇  劳动关系篇

12、单位有权利要求员工入职乙肝检查吗?

13、用人单位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扣押了你的身份证件,你该怎么办?

14、什么是劳动合同?为什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5、你知道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吗?

16、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17、如果用人单位在招用你时提出的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很好,但老板就是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你很想在这个单位打工,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8、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吗?

19、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用人单位能主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2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上面写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或者“劳务协议”,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吗?

22、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23、单位实行内部承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有劳动关系吗?

24、什么是临时工?现在还有临时工吗?

25、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6、用人单位强行变更劳动合同怎么办?

27、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8、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都有哪些情况?

29、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为你出具哪些手续?

30、单位没有告知我规章制度的内容,能以此来处罚我吗?

31、什么是劳务派遣?派遣工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32、劳务派遣单位对派遣工有哪些责任?

第三篇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篇

33、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怎样规定的?

34、单位能实行每周上六天休一天的工作制度吗?

35、用人单位应当如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6、周六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能不能安排补休而不发班费?

37、在部分公民享有的节假日加班能有加班费吗?

38、单位能用奖金代替加班费吗?

39、拒绝加班,单位能辞退我吗?

40、农民工有没有带薪年休假?

41、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能提起劳动仲裁吗?

42、不定时工作制有加班费吗?

4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怎么算加班费?

第四篇  安全生产篇

44、哪些单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45、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哪些安全生产的权利?

46、安全标志有哪几类?

47、安全帽该怎么戴?

48、使用安全带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49、起重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吊运物体?

50、钢、竹混搭的脚手架可以用吗?

51、进行焊割作用前为什么要事先清理现场?

52、拆除建筑物时要注意什么?

53、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要穿长袖长裤吗?

54、油漆工在作业时应该注意什么?

55、哪些人不能从事高空作业?

56、操作砂轮机应该注意什么?

57、在井(地)下施工有人发生中毒时,应该怎么急救?

58、操作木工机械要注意哪些?

59、普通司机能操作混凝土搅拌机吗?

60、一个人能操作打夯机吗?

61、使用电钻或其他手持电动工具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62、使用气瓶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63、烧锅炉还需要培训吗?

64、工作中经常接触到胶粘剂,应该怎么保护自己?

65、工作中出现危险征兆时,该怎么办?

第五篇  欠薪维权篇

66、工资该怎么支付?

67、老板说工钱到年底再一起结算,这样做合法吗?

68、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附表2: 各省最低工资标准(2010-2011)

69、包吃包住,工资就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70、非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了误工、窝工,老板有权扣工资吗?

7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有没有加班加点的规定?

72、病假期间有没有工资?

73、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能代扣我的工资?

74、如果农忙时你想回家,还能不能和老板要请假期间的工资?

75、打工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时该如何收集证据?

76、包工头卷钱逃跑,农民工怎么办?

77、由于发包单位不给工程款,包工头无力支付工资时农民工该怎么办?

第六篇  工伤维权篇

78、哪些伤害属于工伤?

79、哪些伤害不属于工伤?

80、严重违反操作规章造成事故发生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81、什么是职业病?

82、疑似患有职业病该怎么办?

83、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以后才被确诊为职业病的,该怎么办?

84、超过退休年龄工作受伤的,能否认定工伤?

85、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谁来申请工伤认定?费用该谁出?

86、申请工伤认定,要提供哪些材料?

87、用人单位是在外地注册的,发生工伤后应当去哪里认定工伤?

88、对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该怎么办?

89、在什么时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90、发生工伤后,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91、农民工没有工伤保险的,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2、非因工死亡,能得到哪些补偿?

93、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能不能辞退劳动者?

94、劳动者在非法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后可否得到赔偿?

95、童工在工作中受伤,应当得到哪些赔偿?

96、工伤私了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97、发生工伤后,该怎么申请康复治疗?

附表3:申请工伤示意图

附表4:工伤待遇一览表

附表5: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第七篇  社会保险篇

98、用人单位应当为农民工上哪些保险?

99、我不想参加社保,单位能不能把保险费折算到工资里发给我?

100、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上社会保险时,该怎么办?

101、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怎么算?

102、什么条件下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03、农民工怎么参加医疗保险?

104、我在城里打工时单位给上了保险,我还能在老家参加“新农保”吗?

105、单位给我参加了医疗保险,我在家里还交了“新农合”,生病后我应该在哪里报销?

第八篇 女职工权益保护篇

106、什么是性骚扰?工作中遇到性骚扰我该怎么办?

107、女工的产假有多长时间?产假期间有工资吗?

108、单位在面试时口头约定不得在合同期内生孩子,如果违反了能解雇我吗?

109、什么是晚婚晚育?晚婚晚育能享受哪些优遇?

110、我在怀孕和哺乳期,享有哪些特殊待遇?

111、农民工能上生育保险吗?

112、老板发现我怀孕后就给点钱打发我走,这样做合法吗?

113、哪些劳动属于孕妇禁止从事的?

114、家政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115、面对家庭暴力,我该怎么办?

第九篇  劳动争议处理篇

116、你知道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吗?

117、劳动者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应在多长时间内给予答复?

118、监察、仲裁能否同时提出申请呢?

119、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20、达不成调解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怎么办?

121、你知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吗?

122、我和单位发生争议后,应该到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123、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仲裁?

124、超过了仲裁时效,劳动者的工钱还有没有办法呢?

125、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先予执行申请?

126、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时,我需要提交证据吗?

127、仲裁裁决一旦做出是否就生效了?

128、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129、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上签字后还能反悔吗?

130、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提起民事诉讼时,被告应写谁?

131、诉讼费是多少钱?

132、劳动者不服仲裁提起诉讼时,能增加一些请求吗?

133、到法院打官司多长时间能出结果?

134、我如果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135、对法院的审理结果不服怎么办?

附表6: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

附表7:劳动监察一览表

附表8:劳动争议仲裁流程表

附表9:民事诉讼程序表

附表10:民事诉讼时效及特别程序表

附表11:劳动违法案件举报书

附件12: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附表13:民事诉状格式

第十章      法律援助篇

136、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37、哪些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138、法律援助中“经济困难”的标准是什么?

139、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交什么材料?

140、哪些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附表14:全国各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热线

141、向政府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具体该找那个机构?

142、法律援助机构都能提供哪些服务?

143、发生纠纷后多长时间申请法律援助?

144、申请了法律援助,打官司就不需要花钱了吗?

第十一篇  遵纪守法篇

145、“不义之财”要不得

146、“两抢”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147、“老乡情”不可滥用

148、“以牙还牙”,最终还要自食恶果

149、赌博是败家之举

150、即使为讨工资也不能绑架包工头

151、不要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报复社会

152、恶意讨薪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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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前应当做好哪些准备?

 

进城务工前应当做好哪些准备?

  农民工朋友进城务工前,最好有所准备,这样才能少走弯路,少受损失。

  首先,有些农民工是不适合进城务工的,比如孕妇、残疾人和体弱有病的人,自己的身体都还没有养好,也不可能进城给别人提供劳动或服务。其次是文盲,城市与农村的差别是很大的,在城市里如果不识字可能寸步难行,更别说打工了,而且,不识字也没法签订劳动合同,甚至别人给你打个欠条都可能是假的,这样是很容易受骗的。另外,年纪太大或者太小的,最好也不要进城打工。年纪太大的,比如男性超过60岁、女性超过50岁的,身体机能已经老化了,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即使能找到工作,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他们已经不属于劳动者了,一旦被拖欠工资或者受伤的,追究责任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对于年龄太小的(不满16周岁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招用的,而且,年纪太小,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好,从事重体力劳动很容易受伤。

  其次,要办理好相关证件。(1)必须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招工时通常会要求查看你的身份证明;(2)最好带几张1寸和2寸的免冠照片,以备进城之后办理一些必要的证件时使用;(3)如果要在饭店、宾馆等服务业找工作的,最好先去办理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4)找到了工作后,还需要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暂住证可以由农民工朋友所在单位或者雇主统一办理,也可以自己带着身份证和相关材料直接办理。

  再次,出门的时候要尽量多带一些钱,至少带足往返路费及预计几天找不到工作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免得进城后因找不到工作回不了家或者因为没有钱而被迫同意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条件。同时,带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和用具,一般只需被、褥、床单各一床,洗漱用具和餐具等少数用品。还可以带一些少量的常用药,比如感冒药、止泻药、止疼药等。

  律师提醒:打工前要做到尽可能“防患于未然”,最好自己多做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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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输出部门介绍到外地就业,应当做哪些准备

当地劳务输出部门介绍到外省市就业,你应当做好哪些准备?

  一般来说,当地劳务输出部门(当地劳动局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等)统一招聘到外地就业,可靠性相对大一些,但是你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应聘之前首先了解该劳务输出部门是否合法;是到哪里去打工;工种是什么;工资待遇怎么样;劳动期限多长;是由当地劳务输出部门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你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办理哪些证件;当地劳务输出部门提供哪些跟踪服务等。此外你还要查看一下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该单位资质的法律文书、用人单位与当地劳务输出部门签订的劳务合同等。

  律师提醒:要妥善保存好当地劳务输出部门向你收取中介费、培训费、跟踪服务费的收据,以备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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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取消了哪些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收费?

国家取消了哪些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不合理收费?

  取消的不合理收费包括:暂住费、暂住(流动)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和外地(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费等。自2009年起包括外来人口管理费证件工本费、暂住证费等收费均被取消。

  有关部门在办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和企业用工手续时,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有关部门和组织为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经营性服务的收费必须符合“自愿、有偿”的原则。

  律师提醒:如果政府人员或者用人单位要向你收费,你要问清楚收取什么费用,有什么依据,对方说不清楚的,一律都不要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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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外出打工应该知道哪些急救知识?

农民工外出打工应该知道哪些急救知识?

  (1)被宠物咬伤了该怎么办?现在城市里养猫养狗的很多,如果不慎被咬伤了,先要将伤口的血挤出,用肥皂清洗伤口,并且要用清水长时间的清洗(冲洗时间不少于30分钟);然后再用医用棉球或者纱布压在伤口处止血,血止后,可以涂上红药水或者消炎药膏,盖上纱布后用绷带包扎起来;最后,应当及时到卫生部门打狂犬疫苗。

  (2)煤气中毒怎么办?一般煤气中毒后都会有头晕、头疼、心悸、眼花、恶心和呕吐等症状,发现煤气中毒后,首先要立即将房门、窗户打开,使空气流动,将中毒的人带离中毒场所,让中毒者安静休息,避免加重氧气的消耗量。如果中毒的人神志不清,要尽快检查呼吸、脉搏、血压情况,没有呼吸心跳的,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同时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要注意的是,在房间里如果煤气量过多的话,使用明火很容易发生爆炸,所以一旦发现煤气中毒,千万不要用火用电,也不要用电风扇、抽油烟机等,否则他们发出的电火花会点燃煤气,发生爆炸。这时候应当跑到远处,打报警电话求援。万一已经起火燃烧了,要就地取材及时灭火,可以用湿毛巾、湿床单等盖在漏气着火处。

  (3)食物中毒怎么办?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最好马上到医院就诊,不要自己乱吃药,如果不能立即送到医院需要自救的,如果食物吃下去不久(在1到2个小时内),可以采取催吐的方法,比如可以喝盐水,温水和生姜汁,也可以用筷子、手指等刺激咽喉,引发呕吐。如果病人吃下食物已经超过2小时,精神比较好的,则可以服用一些泻药,促使中毒食物尽快排出体外。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海鲜引起的中毒,可以用醋加水按照一比二的比例服下,可以解毒。当然,最好的办法还是不要食物中毒,购买包装好的食品,要注意看看是否过期;切生肉和熟肉的器具应当分开使用;隔夜饭、肉、生豆浆、豆角等都必须要彻底煮熟了才能吃;不要吃不认识的蘑菇、野菜或野果;不要吃腐败发霉的食物。

  (4)中暑怎么办?中暑后要将病人迅速转移到树荫等凉快的地方,让病人躺下,解开衣服,用冷水毛巾擦身,或者边用酒精擦身边吹气,促使酒精快速挥发散热,同时给病人喝2凉开水或淡盐水;如果中暑严重出现抽搐的,要马上叫救护车送到医院。

  律师提醒:农民工学会一些急救知识,可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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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应当知道哪些消防安全知识?

农民工应当知道哪些消防安全知识?

  (1)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比如在加油站,不能吸烟,也不能接打手机;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严禁在工作、生活场所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暖气等),不能私自乱接乱拉配电导线;

  (5)在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上禁止吸烟,严禁随地乱抛烟蒂,以防火灾的发生;

  (6)严格遵守务工场地的消防安全规定,应当熟悉务工场地的疏散逃生路线,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不要搬动、挪用或损坏消火栓、水枪、水带、灭火器以及专门用于消防的锹、镐、钩、沙箱、提桶等;

  (7)楼梯通道是发生火灾时人员脱险逃生的通道,也是抢救火场被困人员的必经之路,一定要保持畅通无阻,不要在这些地方存放自行车和堆放杂物;

  (8)火场上如果自己的衣服着火了,应当设法脱掉衣服或者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就更有效了;

  (9)在撤离火灾现场时,当浓烟滚滚、视线不清、呛的喘不过来气的时候,不要站立行走,应当迅速爬在地面上或者蹲着,以便寻找逃生之路;

  (10)发生火灾险情时,在进行自救的同时,要立即拔打火警电话119,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报警时要说明起火的具体地址,火势,什么物质燃烧等等,有利于消防人员迅速扑灭火灾。

  律师提醒:面对浓烟和烈火时,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运用火场急救知识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