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归档 致诚律师

通过致诚律师

劳动者和单位发生争议后,应该到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这里所说的“劳动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你干活所在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则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两个地点有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不在一起,如果不在一起的话,申请仲裁时,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优先选择的。如果劳动者工作的地点不固定,比如负责产品维修的员工,或者经常被派往各个超市的促销员,那申请仲裁时最好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没有做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律师提醒: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收费的。

 

通过致诚律师

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在一年的时效期间里,劳动者曾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比如单位拖欠工资的,曾向单位领导要过工资),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比如曾经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比如单位同意向你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有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发生的,仲裁时效就中断了,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比如单位解雇你之后没有给你工资和补偿,从解雇之日起仲裁时效开始计算,在三个月后你向劳动监察投诉,那么仲裁时效就从你投诉之日起中断,然后重新开始计算,已经过去的三个月就不再计算了。

如果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的期间继续计算。还是引用上面的例子,单位在解雇你之后没有给你工资和补偿,仲裁时效从解雇之日起就开始计算。但是在三个月后,你发生车祸而在医院无法行动,也无法联系到亲属帮忙。这种情况下仲裁时效就中止,从你恢复行动能力之日起,仲裁时效才开始继续计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醒: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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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了仲裁时效,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的工钱还有没有办法呢?

如果劳动者在申请仲裁的时候,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发已经超过一年了,劳动者该怎么办?

仲裁的时效是从“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那么,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候,可以对仲裁员说明,工地上干活儿的都是在工程完工之后或者年底才给结算,也就是到了结算的时候老板不给钱了,才知道权利被侵害,不给钱才有纠纷,有了纠纷才有“争议”呀,这个时候才能开始起算一年,而不是从打工开始的时候算起。

要是劳动者觉得申请仲裁实在是没有把握,那还有一个办法。如果你是跟着包工头出来打工的,那你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不走仲裁,直接到法院要“劳务费”,这样就不需要先进行仲裁了。劳动者要注意,即使是直接到法院起诉,也不能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这个时效要是超过了,工钱可就不好要了。

律师提醒:如果用人单位拖欠了工资不给,劳动者最好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千万不要被老板一直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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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劳动者急需用钱的话,可以直接向仲裁庭提出申请,要求裁决先予执行。仲裁庭在审查是否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要看是否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律师提醒: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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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时,我需要提交证据吗?

是的。在普通民事诉讼中,通常都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是有点特殊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比如,单位拖欠了你两个月的工资,在仲裁开庭时本应由你首先证明单位拖欠了你的工资。但是,通常情况下你在领取工资后签字的工资条是由单位的财务部门保存,你自己拿不到,这种情况就属于“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单位认为已经将工资都发给你了,就应当拿出每个月的工资支付凭证,证明你确实拿到钱了。如果单位不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者找借口说没有保存,那就要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推定认为单位没有支付工资。

如果是单位作出开除、除名、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发生的劳动争议的,法律则明确规定了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劳动者就不需要举证了,相反,如果想胜诉,必须要在事前准备尽可能多的证据材料。

律师提醒:如果有些证据是保存在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比如110或者119的出警记录,劳动者可以在开庭前向仲裁委提交调取证据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在申请书中写明该证据证明什么内容、存放在哪个部门、对方的联系人是谁等等,信息明确了仲裁员才能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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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一旦做出是否就生效了?

劳动争议案件通常是“一裁二审”,也就是说,劳动者和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重新审理。因此,仲裁裁决作出后,除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不起诉,那才能生效,只要有一方起诉的,裁决就失效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规定,有些劳动争议案件是“一裁终局”的,也就是仲裁裁决一旦做出就生效了,具有法律效力。“一裁终局”仅限于两类劳动争议案件: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一类案件属于小额争议,正因为金额小,所以实行“一裁终局”,避免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因为几千元的纠纷而打几年的官司。第二类是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而产生的纠纷,并没有金额的限制。除了这两类案件外,其他的劳动争议仍然实行“一裁二审”。

律师提醒:即使是“一裁终局”的案件,劳动者如果对裁决不服的,仍然有权向法院起诉;如果用人单位不服的,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能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被撤销后才能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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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非终局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提醒: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可以起诉。劳动者得知双方都没有就裁决起诉的,就要在期满后及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要到仲裁委员会所在区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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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上签字后还能反悔吗?

仲裁过程中,仲裁员往往也会先对双方争议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结果,就会在开庭记录上签字。之后,仲裁机构会制作一个正式的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后,该调解书就正式生效了。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外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提醒:任何一方不签字,那么调解书就不生效,仲裁委员会就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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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提起民事诉讼时,被告应写谁?

被告是用人单位,而非劳动仲裁委员会。这与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不同,后者的被告是劳动监察部门所在的政府工作部门,如劳动者不服某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决定,他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应该是该监察大队所在的劳动局。

律师提醒:对仲裁裁决不服而提起民事诉讼的,被告可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而是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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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怎么计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其他普通财产案件的,要根据标的额(就是你起诉时要求对方支付的数额)多少来确定诉讼费,比如不超过1万元的,诉讼费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交2%;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交1.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交1%;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交0.9%;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交0.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交0.7%;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交0.6%;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交0.5%。具体某个案件的诉讼费是多少,要根据上面所列的,按照不同的阶段分别计算,然后累加。

其他案件,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律师提醒: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诉讼只收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