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张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刚工作没多久,公司就统一给外地户籍的员工办理了暂住证。小张拿到暂住证后也没当回事,随手一扔就不知道去哪儿了。国庆节前一天晚上,小张和老乡聚会,晚上喝多了酒在路边坐着。在路上巡逻的警察发现后,就要求小张出示证件,小张拿出了身份证,对方还要求出示暂住证,小张觉得既然有身份证了,还需要检查暂住证吗?警察有权查验暂住证吗?
暂住证应当由外地来北京的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暂住证的有效期最常为一年,超过一年的就作废了。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如果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拿暂住证到原来的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外地来京人员离开北京的,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经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如果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