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社会保险费率要降低啦!

通过致诚律师

喜大普奔!社会保险费率要降低啦!

2016年4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就是明确各项社会保险费率降低的限度和时间。

首先是养老保险。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其次是失业保险。从2016 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再次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最后就是明确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社保费率偏高一直是大家很在意的问题,现在国家在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降低社保费率,可以说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也降低了劳动者的负担。小编会进一步跟踪各省(区、市)社保费率的变化以及医疗与生育保险合并的实施细则,向广大工友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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