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工资支付攻略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2、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3、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采取措施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4、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上班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5、 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此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6、从疫情地区返京的劳动者居家自我隔离观察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7、职工因疫情于2020年1月25日、26日、27日期间(法定节假日)工作,工资如何支付?
8、职工因疫情于2020年1月24日、28日、29日,30日、31日、2020年2月1日、2日期间(休息日)工作,工资如何支付?
9、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工资如何支付?
10、职工因疫情未复工期间,绩效工资如何发放?
11、 职工结束隔离措施后,需在家继续休养的,休养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12、推迟开学期间,每户家庭可由一名职工在家看户未成年子女,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13、目前人在湖北、工作单位在北京的职工,于2020年2月3日至13日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1、2020年1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2、2020年1月2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3、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4、2020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明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5、2020年1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6、2020年1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
7、2020年1月3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8、2020年1月3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9、2020的年2月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文字 / 时福茂 高军生
图片 / 网络
排版 / 李宸剑

关于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