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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致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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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工作地点变更,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应双方协商一致。
2、如果变更地点,但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条件,比如提供班车或补贴等,一般可认为合理。如果无故变更地点,还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判断。
3、因此,贸然以该理由提出辞职要求补偿,风险太高,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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