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

通过致诚律师

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

2015年11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根据该《意见》的内容,要在全国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实现居民身份证办理经济便利、使用高效安全。

其中,2015年7月1日后,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个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1日开始,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如果你的身份证在工作所在的城市丢失了,需要先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补办身份证的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自己的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并缴纳工本费(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40元)。之后,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会将受理信息传送至你的户籍地的公安机关,户籍地公安机关再进行审核签发。最后,你的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制作身份证,你就可以来领取了。

公安机关应当自提交申请起60日内发放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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