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给农民工工伤赔偿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农民工工伤赔偿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1.对于第一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根据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9条作出进一步释明的答复》,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在劳动者遭受损失时, 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是要承担民事上的连带赔偿责任的。因此从诉讼程序看, 您既可以单独起诉包工头, 也可以将包工头与施工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要求包工头或施工单位承担全额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还可以要求包工头和施工单位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无法获取包工头身份证号的问题,您可以去银行查流水,从而找到包工头。
2.对于第二个问题,解答如下。您能获得的赔偿数额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1、2款。第十七条1、2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您如果向法院提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人身损害赔偿,您需提交的证据是您和该公司间存在雇佣关系和在工地受伤的事实。伤残鉴定申请书与诉讼状同时递交法院立案庭。如果您父亲是农村户口,可以向当地司法局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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