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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遭遇欠薪后应当如何维权
最近通过电话或者来访,不少劳动者都反映遭遇欠薪,但是又不知道如何选择维权途径要回自己的工资。因此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欠薪后的几种维权途径,给大家一个参考。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仅涉及欠薪问题且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劳动者,建议采用该方式。劳动者仅需携带相应证据、身份证,去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监察部门填写投诉表,然后等劳动监察工作人员消息即可。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想要加付的赔偿金,必须要走劳动监察的维权途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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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仅涉及欠薪问题,且持有单位盖章的工资欠条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起诉的方式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公司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过支付令给了单位一个提出书面异议的机会,一旦提出,一般就会转入诉讼程序。因此要在单位认可的情况下进行。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因此如果单位出具了工资欠条,但依然不想支付的话,可以选择直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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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仲裁前置程序
如果劳动者除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外还有其他诉求,或者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或者拖欠工资数额的话,就需要先走仲裁前置程序,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里律师需要提示的是:如果单位拖欠工资,且劳动者因此原因离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并未规定劳动者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解除,但是从证据的角度考虑,还是建议劳动者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自己离职的原因以及时间,并且送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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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司法实践中,单位欠薪通常是因经营状况不好,建议劳动者尽早维权,避免最终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情况。另外现实中的案件也是千差万别,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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