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城镇or农村

通过致诚律师

农民工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城镇or农村

郑某,51岁,河北某地农民,家中上有80岁的老母亲,下有3个孩子,其中两个还在上学,妻子为了照顾家庭而留在老家。一家人所有的收入和希望都寄托在这个朴实的农村汉子身上。2008年起,郑某在北京某科技公司从事电焊工作,这份工作的收入郑某觉得还不错,足以让他养活一家老小。2011711日,郑某像往常一样坐在公司的通勤客车上,在副驾驶上的他一边看着路边的风景一遍寻思着这么多年在外打工终究是得到了回报,儿子考上了满意的学校,女儿的成绩也很优异。车平稳地行驶在高速路上,陷入沉思中的郑某并没有注意到危险正在向他靠近——前面的车在不停地漏油,正在畅想未来的他因为疲惫已经渐渐的进入了梦乡,就在此时车子突然失控了,猛然撞向了隔离带,就这样他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一个贫穷的农村家庭也因此失去了唯一的顶梁柱。得知郑某去世,郑某的家人感到万分悲痛,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就这样撒手人寰,这一家妻儿老小该怎么办!忍着悲痛,郑某的妻子辗转联系到致诚公益,申请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接受案件后,做了全面细致的法律分析,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本次事故中,郑某乘坐车辆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前车漏油造成路滑,从而引起了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毫无争议,但赔偿标准是适用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应该是案件争议的焦点。201111月,郑某的家属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向法院提交了郑某2008年和2011年并办理的暂住证、郑某死亡证明等证据。在法庭审理时原告认为郑某自2008年起一直在北京居住和生活,其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区,其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应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被告一方则主张郑某居住证显示的暂住信息在时间上有中断,且郑某20114月曾从公司辞职,事发时刚回到公司,不应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金。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方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进行计算的诉讼请求。郑某家属拿到了60多万元的赔偿金。他们非常感谢致诚律师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后来专程到致诚公益律所要向援助律师赠送3万元现金表达谢意,但被援助律师婉言谢绝。

律师提醒: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受到人身伤害后,主张的赔偿金数额所依据的标准将直接影响到赔偿数额的大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在此,提醒各位农民工在寻求法律救济时,务必要弄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依据的标准,防止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


关于作者

致诚律师 administr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