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终获法院改判,检法机关历时四年成功纠正无罪判决

通过致诚律师

全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终获法院改判,检法机关历时四年成功纠正无罪判决


来源 |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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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获法院改判,该案系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历时两年证据认定存疑一审宣判无罪

2009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范某某以邯郸市某某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承接北京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后范某某将部分工程交由张某某、赵某某、代某某等带领工人进行施工。范某某在收取费用后逃匿,未全部支付施工人员劳动报酬,经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截至案发,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人民币高达95万余元。

2013年2月1日,部分农民工围堵北京市大兴区劳动监察大队讨要工资,称范某某没有兑现承诺且已不知去向。

2014年1月17日,范某某经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同年3月10 日,公安机关将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移送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于9月26日对该案提起公诉。

2015年6月5日,区法院将范某某释放,将其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2016年8月22日,法院以指控的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为由,一审判决范某某无罪。

历时两年检察机关坚决抗诉成功纠正无罪判决

在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一审期间,法院建议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撤回起诉。检察院在充分研究案情的基础上,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坚持公诉意见,不撤回起诉,并帮助几十名农民工委托了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公益律师时福茂、霍薇作为诉讼代理人

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早上9点左右,承办检察官周宇陪同公益律师在检察院接待室为几十名农民工逐个制作谈话笔录、办理委托手续,直到深夜。时福茂、霍薇律师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方面经验丰富,不仅免费为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也为检察机关提供了重要支持。

2016年8月22日,检察院安排了部分被害人出庭,出示了新的证据,法院当庭宣判范某某无罪。同年9月1日,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以该案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后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支持。在二审期间,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在二分院的正确指导下拓宽办案思路,调取部分重要证据,承办人还与民警一同驱车数百公里调查取证。

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区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于2018年5月29日决定逮捕范某某,并由公安机关当庭执行。

经过上下两级检法机关的不懈努力和协调配合,2018年6月19日,区法院对范某某作出有罪判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认定犯罪数额95万余元。

检法机关协调配合 实现法律公平正义

“谢谢检察官,都好几年了,欠我们的钱一直都没拿到,现在终于有盼头了”,被害人言语中满是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他们脸上卸下了几年的疲惫,取而代之的是笑容和希望。

“这是原则问题,不能因为抗诉成功的可能性小就放弃我们认为正确的决定”,当被问到为何在办案过程中面对重重困难抗住压力坚守四年,该案承办检察官周宇如是说。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检法机关树立司法职业共同体意识,多次沟通,协调配合,最终纠正一审无罪判决,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使此前被宣告无罪的被告人依法被判处实刑,有力惩治了犯罪;使数十名农民工近百万元的血汗钱得到判决确认,充分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通过精准化抗诉提升抗诉效果,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监督纠正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实现抗诉一件指导一类,促进解决一个方面、一个领域、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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