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欠薪为什么一直难解决?看专业律师怎么说

通过致诚律师

农民工被欠薪为什么一直难解决?看专业律师怎么说

时福茂,男,44岁,中共党员,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等高校的实践导师。曾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200余起,参与编写出版《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等七部书籍,多次做客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律师来了》等知名栏目。被评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时福茂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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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为何普遍存在?


第一、我国农民工的基数非常大。根据2018年4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7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7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72亿人,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5%。


第二、用工不规范情况普遍存在。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十几年来,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一直徘徊在35%左右,近两年还有下降趋势。


第三、建筑业非法转包现象严重。《建筑法》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严格禁止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资质的“包工头”。但是现实中“包工头”大量存在,工程结束或者年底再给农民工结算工资已成惯例和常态。


第四、农民工保护措施落实不力。为了更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国家出台来很多专门措施,比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但是很多企业没有真正落实,成为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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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被欠薪,谁来埋单?


第一、工资应直接付给农民工。按照《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应将工资按月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第二、企业和“包工头”共同担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包工头”,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所以包工头跑了不用怕,可以找发包单位。


第三、恶意欠薪将被列入“黑名单”。为了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2018年1月1日生效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较大的,违法分包单位和包工头将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第四、拒不支付工资可能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故意逃避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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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遭遇欠薪,应该怎么办?


第一、讨薪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解决劳动争议有五种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投诉。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农民工讨薪应当理性。农民工在讨薪时,不得毁坏欠薪单位的设备、财物,更不能对包工头进行拘禁或者殴打,否则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也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堵塞交通、封堵公共场所、聚众上访,或者以跳楼相威胁,否则可能涉嫌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寻衅滋事,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构成犯罪。


第三、农民工讨薪应当及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间过久,可能时过境迁、证据丢失等原因,维权将更加艰难。请谨记:维权早、损失小。


第四、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农民工讨薪聘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推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各省市成立了类似于“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农民工维权律师服务机构,专门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免费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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