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两人从2022年4月23日和劳务分包老板手下的水电班长确认了工价,按天(每天8小时)计算,开始进入南宁某工地从事水电工作,其间总包方每月通过桂建通app平台发了部分生活费(都不够用于生活的),结至12月左右农民工两人因拿不到工资不在此工地工作,从2022年至今一直未讨到工资。
两人手上现有材料,有水电班长签字确认的上班天数,上班工作内容,以及剩余未发工资的单据,有每天上班的工作图片,去年底已到劳动局投诉,但至今也未实质性解决
请问下我们应该如何讨到工资,以上材料可以去法院申请总包公司支付令吗,如果劳动仲裁我们该告劳务公司,还是总包公司?我们文化低,不懂法律法规,请律师给解答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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