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支付多少工资,要看双方的约定。
2、如果你认为公司无故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你需要证明工资标准是多少,降低了多少,降低的原因应由公司进行举证,如果证明不了,就需要把克扣的工资返还。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你好,
1、支付多少工资,要看双方的约定。
2、如果你认为公司无故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你需要证明工资标准是多少,降低了多少,降低的原因应由公司进行举证,如果证明不了,就需要把克扣的工资返还。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你好:
1、一般来说,双方签订协议都应该遵守,不应随意违反。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做了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如果不能证明上述情况,应该说申请仲裁,胜诉可能性也不大。
你好:
1、明确你的老板是公司还是个人。
2、如果是个人,以老板身份证地址或打工地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主张拖欠工资。
3、如果是公司,以公司住所地提起劳动仲裁,注意一年的仲裁时效。
4、需要提供证明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可以是欠条或录音等。
你好:
经济性裁员作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必须满足法定条件。这些法定条件包括实体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了实体性条件之一和全部的程序性条件,才是合法有效的经济性裁员。
(一)实体性条件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四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三种情形下,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一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三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另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0条第2款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企业破产法》设置重整制度,主要目的就是使用人单位根据企业重整的经营方案、债权的调整和清偿方案以及其他有利于企业重整的方案等重整计划,继续经营并清偿债务,避免用人单位进人破产清算程序,使经营失败的企业有可能通过重整而得到复苏、振兴的机会。在重整过程中,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经济性裁员。
第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无时不面临着激烈竞争,一旦对市场需求判断失误或者决策偏差,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就会发生困难。在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应允许用人单位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自救,而不是进一步陷人破产、关闭的绝境。在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裁减人员、缩减员工规模是一项较有效的缓减措施,从全局看,对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群体是有利的,但涉及特定劳动者的权益,应慎重处理。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时采取经济性裁员措施,但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要慎用该手段,在“困难”两字前加了“严重”的限制。
第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为了寻求生存和更大发展,必然要进行结构调整和整体功能优化,这些方式包括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和经营方式调整。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并不必然导致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如企业转产的,从事原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可以转到转产后的工作岗位。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引导用人单位尽量不使用经济性裁员手段,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只有在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才可进行经济性裁员。
第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实践中,除了本条中列举的三类情形外,还有一些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如有些企业为了防治污染进行搬迁需要经济性裁员的,也应允许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作为兜底条款,对本规定应作较为严格的解释。
(二)程序性条件
为了尽量缓减经济性裁员对劳动者和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造成的冲击,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性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履行一套法定程序。这些法定程序是有顺序的,须全部履行。
第一,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由于经济性裁员涉及较多劳动者的权益,为便于工会和劳动者了解裁减人员方案及裁减理由,获得工会和劳动者对经济性裁员行为的理解和认同,用人单位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有的企业中已建立了工会,有的企业中还没有建立工会。已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可以选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没有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当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
第二,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对原裁减人员方案进行必要修改后,形成正式的裁减人员方案。按照1994年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4条的规定,裁减人员方案的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该裁减人员方案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以使劳动行政部门了解裁减情况,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出现意外情况,监督经济性裁员的合法进行。这里的“报告”性质上属于事后告知,不是事前许可或者审批。当然,有的企业出于各种考虑,自愿提前与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协商,法律并不禁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1)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第三条: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
(2)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接照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4)一般来说,像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及工龄工资等固定构成应该正常发放,如果是绩效工资,如果是按销售额发放,一般不应计算在内。
(5)每个案件都有不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您好。需要明确单位解除的理由,如果单位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那么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支付三十天的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由于你工作时间较短,未满半年,因此经济补偿就是半个月的工资。另外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还应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因此一共可以主张一个半月工资。如果单位没有合理理由,那么您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即一个月工资。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证明加班,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加班的事实,如公司通知、加班内容记录、同事证言等;
3、关于社保少缴问题,可向社保稽核反映补缴社保,具体拨打12333社保咨询热线详细咨询;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罚款要有依据,如果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
5、关于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劳动者一份,可向劳动监察投诉反映解决。
您好,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看您是否还在单位工作,如果不在单位工作,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否则,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不受理,法院也保护不了你的实体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