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归档 2020年7月10日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工作期间晕倒,医药费谁负责?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回复如下:
       首先,如果当事人在工作岗位因自身原因突发疾病的情况下,在48小时内抢救成功,那么即使存在劳动合同,亦不属于工伤,单位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其次,因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去劳动仲裁要求跟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并要求二倍工资。
       最后,确认了劳动关系之后,可以去社保局稽核科要求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工伤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首先,需要看您母亲的年龄与劳动关系情况,如果您母亲超过50岁或没有劳动合同,可能很难认定工伤。
       其次,根据工伤的认定标准,您母亲在上班的途中所遇到的是否是属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如果是的话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做一个工伤认定。根据工伤的等级确认具体的赔偿和补贴的标准。
       再次,除了工伤外,您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要求交通事故侵权赔偿,要求侵权人支付除医疗费之外的相关赔偿责任。除去医药费部分可以同时获得工伤补偿和侵权人的赔偿。
       最后,如果事故发生在非交通路段,不认为是交通事故的话,也可以向宠物狗的主人提出基于侵害他人权的赔偿请求,如果是主人没有牵绳或者管理不当的话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是意外事件的话,可能会有公平责任,由法院对半来判决两方当事人承担这样一种经济损失。再如果您遇到的是流浪狗,在小区内的话,可以尝试追究物业的责任。因为您具体情况并未说明,仅供您参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补缴社保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判断,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您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区域的社保局稽核科进行投诉,要求单位进行补缴社保。前往社保局投诉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最好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需要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其次,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社会保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但是2011年7月1日之前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部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高院:当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及初步意见》有关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9%进行补偿。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退休后的工伤待遇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您父亲退休后伤残津贴就停发了,您可以查询一下目前您父亲的养老保险金,如果低于伤残津贴的部分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关于无底薪上班问题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首先,如果您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对于工资无底薪的规定是属于不合法的,即使是销售岗位也应该有一定的底薪,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即使没有完成定额任务,公司也应该支付最低工资。与用人单位沟通不成的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其次,对于旷工的规定《劳动法》等没有具体的规定,主要是参考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果确实有旷工行为被认定是旷工的话也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没有完成定额的任务,公司也是应该支付给最低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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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公司提前1个月向员工提出劝退,书面通知当时已经下发,双方也达成一致,那还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吗?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您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拖欠工资,没合同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该要向您按照每个月双倍的工资支付。由于您并未说明您何时开始工作,无法帮助您具体判断。
其次,对于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继续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着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82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87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47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辞职不给工资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1.如果您目前在试用期间,您可以提前三天申请离职。如果您已经转正,需要提前30日提出辞职,否则单位因为您离职受到的相关损失,可以要求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应该及时足额地支付您劳动报酬,但是对于您未参与劳动的部分不应支付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劳动报酬,您可以通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老板不给签合同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该要向您按照每个月双倍的工资支付。
其次,对于职业选择来说可以结合自身的辛劳程度来进行判断,我国目前实行的是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但如果有生产需要,可以适当延长。
最后,如果您希望结束这份工作,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结算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82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劳动合同咨询

 感谢您的信任,具体答复如下:
首先,您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主张合同不是自己意愿很难获得支持。因为合同书上有您自己的签名。况且劳动合同应该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口头协商不能作为正式的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您现在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的。
最后,对于您的遭遇感到同期和理解,但希望能在每一次书写签名时关注合同的重要内容,对于价钱可以要求公司在合同中用罗马数字同时标注出来。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可以拨打010-6381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