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归档 2018年10月25日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老板挤兑人

你好:
          (1)如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地点的调整,要看双方在合同中及规章制度中有无约定。
            (2)如果没有约定,要看工作地点调整的合理性,如果公司配备了班车或提供了交通补助,且调整是因为生产经营的需要,那么一般认为是合理的。
           (3)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建议不要冲动,应该结合自身情况来进行判断。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同时要求离职补偿金?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证明加班,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加班的事实,如公司通知、加班内容记录、同事证言等;
3、关于社保少缴问题,可向社保稽核反映补缴社保,具体拨打12333社保咨询热线详细咨询;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罚款要有依据,如果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
5、关于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劳动者一份,可向劳动监察投诉反映解决。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公司拖欠5万块钱工资,找各种理由不给我,拖欠三年了,现在能维权吗

您好,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看您是否还在单位工作,如果不在单位工作,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否则,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不受理,法院也保护不了你的实体权益了。

通过致诚律师

回答给社保补缴

1、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您可以向社保稽核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当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由于每个城市的政策不一样,建议您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查询。